意外伤害有补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8:56 千华网 | |||||||||
鞍山日报消息(记者 刘畅)19日,记者从海城计生局获悉,海城农村独生子女受到意外伤害,由海城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福利会给予补偿。日前,温香镇丁家村农户李艳春、周芳夫妇的孩子因溺水意外死亡后,他们收到了海城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福利会送来的补偿金1000元。该福利会成立17年来,共处理意外事故2000多起,其中意外死亡事故300多起,给付补偿金近50多万元。
海城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福利会成立于1988年,至今已有6万多名独生子女成为会员。对于14周岁以下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会员因意外伤害致残或死亡的,福利会都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付一定的补偿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