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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份药品广告涉嫌违法更改审批内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9:27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冕)昨天,市药监局发布3、4月份本市10家报纸进行药品广告监测结果,319份广告涉嫌违法,涉及具体药品达33种。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药监分局将结合本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据介绍,药品广告违法原因主要包括擅自更改审批或备案内容、处方药在非专业媒体进行广告发布、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三种。中新药业天津乐仁堂制药厂生产的玉露保肺丸等
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违规情况占了51%。

  另外,市药监局通过对本市14家主要报纸类媒体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规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46次,涉及8种医疗器械产品。据介绍,69.9%的违规广告涉及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而未经审批、备案擅自发布的广告占违规总数的30.4%。

  目前,市药监局已将上述违规情况移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RJ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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