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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告公交不施援手索赔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9:27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健)薛先生称乘公交车检举逃票者遭到殴打,但司售人员不施援手还放跑了打人者,为此他将北京公共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诉至海淀法院,索赔5.3万余元。昨天庭审时,公交公司认为当时双方是在斗殴,且司售人员已经尽了义务。

  薛先生称,去年6月20日早晨,他坐27路公交车准备到德胜门,当车行至动物园站时,一男子从后门挤上来,而没有按秩序从中门投币上车。薛先生主动向他告知乘车规则,并
要求其投币。“可是那人不仅不听劝告,还和另一个男子一齐上来对我拳打脚踢。”薛先生说,当时他满脸是血,还报了警,但司售人员为了息事宁人,打开车门将打人者放走。后经诊断他腿部骨折,住院103天。

  公交公司并不认可薛先生的说法。其代理人表示,按照当时的情况很有可能是双方斗殴,且警方至今没有找到两名打人者,因此薛先生的说法没有证据支持;况且,薛先生受伤后,售票员马上拨打了急救电话并将其送往医院,尽到了运营合同中应尽的义务。公交公司代理人认为,此案属刑事案件,薛先生应找打人者要求赔偿。

  最后,法庭宣布将调取派出所出警时的笔录以了解详情。本案将择日开庭再审。RJ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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