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男子被女友抛弃 实施报复用汽油将其烧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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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10:00 国际在线 | |||||||||
原是一对相爱的恋人,因女方提出分手,被告人丧失理智,用汽油将昔日的恋人烧死。日前,海南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姚某判处死刑,缓刑2年执行。 并判令姚某赔偿被害人符某亲属经济损失共计9万5千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姚某系琼海市石壁镇人。2003年间,姚某与女青年符某认
符某的母亲想扑灭女儿身上的火,但姚某双手持刀阻止其母上前解救。符某被烧后往村里逃跑,姚某双手各持一把水果刀紧追,后符某被村民解救并送医院抢救。但由于伤势过重,符某于9月17日死亡。后经法医鉴定,符某系重度烧烫伤感染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姚某无视国法,因被害人提出解除恋爱关系为泄愤报复,竟用汽油烧被害人,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在犯罪后主动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处理并承认事情是自己干的,其行为符合自首的法律规定,对姚某判处死刑,缓刑2年执行。同时,姚某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亲属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被告人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