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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倒人后又故意碾轧终审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10:4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 (记者 赵珊) 许昌县的杨某开车撞倒人后,又故意碾轧过去,致受害人死亡。近日,省高院对该交通事故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处肇事人杨某无期徒刑。

  2000年4月7日中午,杨某驾驶一辆农用四轮车行至许昌市区延安路与新兴路交叉口时,将一骑自行车的女学生石某撞倒。杨某明知车下有人,却没有下车救治,反而开车碾轧,最终致石某死亡。2005年12月,许昌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杨某无期徒刑。杨某不服一审判
决,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审理后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事后杨某亲属积极赔偿,得到受害人亲属谅解,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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