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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审核材料不得进入校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12:43 新闻晚报
□杨玉红

  晚报讯 昨天,市教委转发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与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禁毒宣传教育资料的通知,要求各校对使用的禁毒宣传教育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校园内现有老化、失实的禁毒宣传教育资料有望更新。

  今后,凡进入学校的公开出版的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必须经本市禁毒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审查。未经审核,不得向学校推荐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拍摄禁毒音像
制品,如要向大中小学校推荐,也应由各级禁毒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后才可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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