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女童因交通事故卧床3月索万元补课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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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14:3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吴薇)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朝阳法院日前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一十岁女童小红(化名)在起诉书中提出了近两万元补课费的诉讼请求。 小红向法院起诉称,2006年3月2日17时左右,她和父亲在回家路上被刘某驾驶的小轿车撞出20多米远,当时她的腿就不能活动了,经交警认定刘某负全责,她随即被送入北京
小红说,她每月4节英语课,每节课3小时,每小时70元,3个月共计2520元;奥数每月4节课,每节课2小时,每小时60元,3个月共计1440元;语表每月4节课,每节课2小时,每小时50元,3个月共计1200元;舞蹈每月4节课,每节课3小时,每小时100元,12个月共计14400元,为此共要求补课费195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