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最大一起空运人体藏毒走私案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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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0:09 时代商报 | |||||||||
昨日,沈阳海关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迄今为止沈阳市最大一起空运人体藏毒走私案。 2006年5月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沈阳海关侦破的这起藏毒走私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其中,韩国籍被告人金忠吉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驱逐出境;韩国籍被告人李石行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驱逐出
在2005年10月1日,被告人金忠吉、李石行、金时鹤身藏毒品甲基苯丙胺(即冰毒)704克走私出境,被机场查获移交沈阳海关缉私局立案侦查。 2005年10月1日中午12时,沈阳海关驻桃仙国际机场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和往常一样对过往旅客进行安检。当他们对沈阳至韩国釜山QZ314号航班的旅客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一个戴墨镜的中年男子十分可疑。工作人员检查时在该人的腰部和大腿内侧发现12包白色晶状物品。 此人是韩国籍旅客,名叫李石行。沈阳海关缉私局立即出警,将白色晶状物样品送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化验室鉴定,结果为甲基苯丙胺,重704克。 随后,专案组加班加点,连续奋战,收集固定证据,仅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就一举将这起走私冰毒大案的主使人、运毒人、贩毒人移送起诉。 此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金忠吉十分狡猾,他到案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针对这种情况,专案组根据李石行、金时鹤的供述,确定从证据收集入手,即使是零口供,也要将案件查实。经过专案组民警的不懈努力,终于将证明金忠吉犯罪的证人证言及物证收集齐全,且互相印证,法院据此认定金忠吉参与走私毒品犯罪,并最终作出有罪判决。 首席记者 杨博 通讯员 孙立成 韩晓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