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天降滴流瓶伤 告全楼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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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7:1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杨先生为医疗费而发愁■贾民摄 晨报讯(记者甘晶)“找不到乱扔瓶子的人,我就把整幢楼的人全告上法庭!”
被楼上“天女散花”砸中头部的修鞋匠杨尊严愤怒而无奈地说。 本来就肢残二级的杨,被砸后头上留下了7处伤口,缝合18针。 横祸天降滴流瓶砸中修鞋匠 家住皇姑区克俭小区2号楼的杨尊严今年45岁,患小儿麻痹,与妻子同时肢残二级,家里三口人靠着每月255元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杨还在自家楼下支起了一个修鞋摊。 5月19日18时许,杨正在修鞋,一个从天而降的滴流瓶正砸在杨的头顶,滴流瓶碎片散落在地上。杨当场昏倒在地。经诊断,杨被砸成脑挫裂伤,伤口多达7处,缝了18针。“弄出来10多块碎玻璃,”杨妻说,“医生说是脑震荡!”记者看到,杨所住的楼为18层建筑,他的鞋摊就设在楼边上。 “好几次,我都险些被砸!”杨愤怒地说。 对此,居民王大妈也叫苦不迭,“根本不管下面有没有人,而且保证只露手不露脑袋,被砸后只得认倒霉!” 维权“找不到扔瓶人就告全楼” 本来需要住院的杨因为没有钱,回到了家中,每天依靠消炎药止痛。“医生说得一个多月才能好!现在家里只得依靠255元钱生活,还得还看病借的钱……”杨低下头说。 突然,杨抬起头对记者说:“我一定要把这个随便乱扔东西的人揪出来,给所有人一个警示,我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派出所民警说我没有目击证人,自己又没有看到,没法调查,那我就把这个楼的人全告上法庭!” 对此,辽宁中联律师事务所崔扬律师表示,杨尊严有权利在无法弄清肇事者的情况下,将整个可能造成此结果的相关人告上法庭,作为连带被告,对此,杨尊严可以将其事发地2楼以上相关居民同时告上法庭,如果查明肇事者,可以由其承担相关责任,如果没有查明,那么所有人将连带平担此责任。(奖励提供线索者刘先生2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