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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普及 网络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8:4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西宁市城中检察院近日的一项调查分析显示,随着电脑的普及,网络已成为引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自2004年1月至今,该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或犯罪地点在网吧、犯罪的手段和目的与网络有关联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就达7件,涉案人员25人,占所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的40%。与之相反,其他类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却呈下降的趋势。

  经分析,青少年与网络有关的犯罪类型主要有:一是青少年盲目模仿一些不健康的网络游戏内容引发的色情、伤害等危及人身的暴力犯罪。二是侵犯财产性犯罪突出,青少年因过度沉迷网络游戏,为解决游戏费用而引发的盗窃、抢劫等财产性犯罪。三是将网吧作为物色作案对象的重要场所,在网吧内物色好作案对象,在外实施抢劫。一些长期“泡”在网吧内的青少年,比较熟悉网吧内的环境和出入人员的情况,于是选择出入网吧的人员作为实施犯罪的对象。四是利用网络结为作案同伙的多,未成年人利用网络相互结伙,共同实施犯罪。

  不断出现的与网络有关的暴力案件,暴露出了对网吧管理的混乱和无序。有识之士认为,目前,对网吧“多头管理”的模式亟待转变,将原来分散在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管理网吧的权限集中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对网吧的有效管理。

  不断出现的与网络有关的暴力案件,同时也暴露了目前青少年教育中存在的诸多空白点。我市中小学校几乎都开设了专门的计算机课程,但却没有一家学校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防范方面的教育,加上不少家长处在“网盲”状态,不能给青少年一些必要的安全提示,青少年的识别能力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差,容易被误导。 (作者:张希梅 魏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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