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罢工摔歪顾客下巴 不履行安保义务遭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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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21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沃尔玛超市手扶电梯突然“罢工”,摔歪一位顾客下巴。昨日,这起电梯伤人案有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尽管超市在电梯口贴了警示标志,但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今年2月23日下午,市民牛女士从新街口沃尔玛超市出来,拎着购物袋乘电梯下楼。就在这时,电梯突然停了,强大的惯性使牛女士从电梯上滚落至台阶底下,当即无法动弹。
可在治疗过程中,沃尔玛超市仅为牛女士支付了医疗费900元,再未过问其伤情。无奈,牛女士将沃尔玛超市新街口店、超市管理方沃尔玛华东公司及场地提供方南京万达购物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院。 究竟谁是电梯的“主人”?超市方认为,他们所使用的房屋是向万达购物广场租的,身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对其财产有管理权,其中包括电梯。超市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退一步讲,超市已在电梯上张贴警示标志,不存在任何过错。而万达购物广场则表示,他们己将电梯的管理权移交给超市,无理由赔偿牛女士。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房屋租赁协议,所有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由超市负责。尽管超市在扶梯处贴有警示标志,但电梯突然停运,超市无证据证明其已最大限度地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其不能给付的部分,由华东公司承担。 综上,法院判令超市自判决生效起15日内一次性赔偿医疗费、交通赞、误工费等1199.7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