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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死性骚扰醉汉足疗女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27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安端华)昨天上午,足疗女服务员李某被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和30余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令人惋惜的是,她因为保护隐私羞于说出全部事实,失去了伤害取证的机会,也失去了以正当防卫名义保护自己的宝贵机会。

  据李某供述,去年12月18日晚,喝得酩酊大醉的来京务工人员郑某来到足疗店,让李为其洗头和按摩头部,后又提出让李帮助找“小姐”。遭到拒绝后,郑某扬言找人砸店,
并用手多次抓扯李的胸部、腰部及下身。李某情急之下用铺在郑某胸前的毛巾勒住郑的颈部。大约二三分钟后,李某松了手,发现郑某已经脸色发青,当即拨打“110”投案自首。

  李某对郑某向她实施人身侵害感到羞于启齿,丧失了及时进行伤情鉴定的时机。市一中院最终认定,无法证明李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考虑到李某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判处李某无期徒刑。RJ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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