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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则一审被判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0:0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本报4月20日报道的程中则受贿案日前一审宣判,被告人程中则担任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原副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财,合计61万元人民币、3.5万美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包河区法院一审判程中则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同时没收被告人全部违法所得。

  (海燕 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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