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区乡镇交叉审案 效果明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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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0:3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广安5月24日消息(记者刘涛 广安台记者郑思均 通讯员朱培林)1993年,四川省广安区纪委针对农村党员违纪案件较多的现状,将农村党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审批权限下放到了乡镇党委审批。由于乡镇纪检干部变动频繁,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同时为了解决查审分离的问题,使每一件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从2004年起,广安区纪委采取乡镇案件先由区初审,再交由各乡镇纪委异地交叉审理,最后才提交乡镇党委审批的方法。两年来,四川广安案件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乡镇纪委所办违纪案件无一例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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