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残疾儿半道竟被推下车(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0: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残疾儿半道竟被推下车(图)

  王冲不时头疼厉害。记者李安定摄本报讯(记者李安定)3月26日,蓝田县18岁的残疾儿王冲因想回老家看爷爷,没有和家人打招呼,就坐上车号为陕A63298的中巴车上路了,车发不久,售票员开始售票,王冲没有带钱,他想到站再给(据王冲介绍,他以前乘车也是到站由爷爷给钱),但售票员却坚持让行动不便的王冲下车,而此路段正在修路,周围是1
.5米左右的深坑,根本没有下脚之处,深坑里还有石块,转眼间,下车的王冲栽入深坑之中,头部受到撞击,昏倒在深坑之中。车上乘客纷纷不平,但售票员始终不愿下车看个究竟,车继续前行,最后,车行200米后停车,司机下车将受伤的王冲扶上车,从司机下车,到扶王冲重新上车,前后持续半个小时。

  出事了,王冲的家人十分着急,母亲孙芙蓉更是日夜不休地照顾王冲,车主刚开始十分“通情”,当即拿出了1000元,让先看病。由于头部受到撞击,王冲被带到唐都医院接受检查,初步诊断为:颅脑骨折、颅脑损伤,引发继发性癫痫症。转眼间,花去了15000余元,如果开颅,还将有更大的费用。而车主到目前为止,只拿了1000元人民币。王冲的家人便再次找车主及营运公司商量此事,这时,车主突然提出异议:售票员是公司派的,管理费是公司收的,票钱是给公司上缴的,车的产权是公司的,自然一切责任由公司来承担。而随后,王冲的家人找到陕A63298所在的蓝田县蓝通公司,蓝通公司则表示:车是私营车主的,公司安排单车负责,安全责任与公司无关。面对这样的推搡局面,王冲的家人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无奈之下,拨打了本报热线电话。

  记者随后在辋川乡白家坪村走访了当时在车上的目击者孙兰英,据孙兰英介绍,今年3月26日,她乘坐蓝田到葛牌的班车回家,在车行到县煤店三岔路口时,售票员开始售票,买到她跟前一个男孩(即王冲)时,男孩没装钱,售票员当即让男孩下车,这时车行到南河桥修路施工处,来回错车,单行路很窄难行。当时车的位置开门后根本没有办法站立。车没停稳,售票员就将车门拉开,让男孩下车,男孩刚一只脚踏到车门第一个台阶,售票员说:“快下,快下。”顺手就在男孩背部用力一掀,一下将男孩推倒在路边一米多深的深坑里。车上的乘客都十分气愤。孙兰英当时讲:“没钱买票,哪怕我给买票,你不能这样将他掀下车!……你太过分。”这时,车还不断往前开,在车上乘客的责骂下,司机在车行出一二百米处才停下,并骂了售票员,下车去把男孩从坑里扶起,将脸上的血擦了,当时,鲜血从男孩的头上直流,是司机给了个毛巾,自己给擦的。

  记者随后又到陕A63298所在的蓝田县蓝通公司蓝葛车队,车队王队长告诉记者,当时自己不在场,情况只能协调,而且,公司与车主有合同,出了事故,车主负责。当记者问及关键人售票员现在何方,王队长表示因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已辞退。至于具体住址,不好找。当问及该司机是否是公司统一雇佣,王队长称是;售票员是否接受统一培训,王队长表示应该统一培训,但该司机是个例外,由于售票员急缺,没有培训就上岗了,王队长还一再坚持就此一例例外。5月22日,记者在蓝通公司办公室见到了蓝通公司与车主签订的合同,合同条款有事故责任有车主全部负责的条款。

  陕西浩元律师事务所白山虎律师认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车主及蓝通公司负有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车主与蓝通公司的合同,属于内部合同,不能针对第三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