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市清理通告发两月“霸王条款”仍“霸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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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1:39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芦伟坤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清理“霸王条款”通告发出两个月后,牡丹江市仍有11家酒店、超市、洗浴等经营场所没有撤下店堂告示、单据、优惠券等合同格式条款上的“霸王条款”。
这些没有撤下“霸王条款”的经营场所是,帕弗尔酒店、夏威夷商务酒店、房产公寓、福源大酒店、昆仑大酒店、独一处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麦德士餐厅、东兴购物广场、加洲红俱乐部、阳光洗浴体康俱乐部、真美图片社。存在“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后果自负”;“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请把贵重物品存放在保管处,否则如有遗失酒店概不负责”等“霸王条款”。 据了解,从今年3月开始,黑龙江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治“霸王条款”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第一阶段重点清理检查发现的商场、超市、酒店、饭店、宾馆、洗染、修理、娱乐、美容、洗浴、健身、照相等商业饮食服务行业经营场所的商业广告、通知、店堂告示、凭证等形式的格式条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通告,要求各有关经营企业,凡是在格式条款中存在下列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的,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必须立即改正。 据悉,牡市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对这些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并根据《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