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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办工读学校以教育挽救违法和轻微犯罪未成年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1:4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近几年来,“问题少年”数量的不断增长已成为家长、学校、社会的一块“心病”。针对这种情况,近期参加市政协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题调研的委员们呼吁,我市应尽快创办一所专门教育挽救违法和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的工读学校。

  “问题少年”逐年增长

  据调查,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市中级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统计表”显示,2001 2005年汕头市中级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案犯,2001年为150人,2002年为155人,2003年169人,2004年207人,2005年244人,5年总计925人,其中,被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72人;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及最新的司法解释,违法犯罪年龄在14 18岁的未成年人,除杀人、强奸、绑架、放火、投毒、贩毒等严重犯罪外,不予起诉,也就是说,除以上被判刑的925人外,我市还存有大量处于犯罪边缘或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

  我市尚无工读学校

  与此相对应的是,目前我市还没有一所挽救“边缘青少年”的工读学校,大量的“问题少年”分布在各中小学里和社会上。

  “这些人分散开来,似乎人数不多,但危害性较大,往往一两个这样的学生就能扰得一个班级、一所学校、一个小区不得安宁。最有责任心、最富教学经验的老师,都对这样的学生束手无策。”政协委员认为,这种做法既增加了普通中学的教育管理难度,让学校不堪重负,对这些违法或轻微犯罪的学生也难以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甚至还可能影响到其他青少年学生也无心向学甚至走向邪路。同时,这些违法或轻微犯罪学生还有可能因遭到周围同学的歧视和孤立而破罐破摔,继续往犯罪的道路上滑去。“他们根本不适宜在常规教育环境里学习,学校本来就是实施公平教育的地方,但是,这些学生的异常,却对别人造成了不公平。”

  建工读学校十分迫切

  “挽救一个差生和培养一个好学生意义同样重要,建一所工读学校也许可以少办一些监狱和少管所!”委员们建议,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能充分认识建立工读学校重要性和迫切性,由市政府牵头,教育部门和公安司法部门联合,共同出资出力,创办一所专门教育挽救我市违法和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的工读学校;同时,要选派得力干警和教师到工读学校任教和管理,进行封闭式教学、公安介入严格管理和有针对性的强化教育。“只要领导能高度重视对我市违法和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一定能办好这件事。”本报记者黄颖

  □相关链接

  工读学校工读教育是对品德行为偏常及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挽救的一种特殊教育形式。我国第一所工读学校于1955年在北京海淀区开办。现阶段,工读学校被定位为义务教育的补充,主要职责是为家庭、学校、社会服务,接纳的主要是厌学和行为偏常的“问题学生”。资料显示,我国工读学校对违法和轻微犯罪学生教育挽救的成功率(依国家教委的标准,毕业或结业离开学校后,一年内未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视为成功),一般在85%以上,不少高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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