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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同事做家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1:54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尹娜 通讯员炳怀 王强)一男子盗窃同办公室工作人员数万元现金后,在公安机关全面调查中,心虚胆怯,最后迫于压力主动投案,交代了犯罪事实。

  山东籍男子沈某是本市武清区某公司的一名职员。5月18日下午,沈某将刚刚从银行支出的6.8万余元公款放在了公司的办公桌内。然而,次日早晨,沈某惊讶地发现办公桌被撬,6.8万余元现金被盗。见此情况,沈某立即报警并通知公司老板。公安武清分局上马台派
出所、刑侦七大队办案民警迅速赶至发案现场,对案件展开全面调查。

  在分析询问案情中,民警了解到,沈某发案前到银行支取现金,并将钱存放在办公室抽屉内的事,只有同室工作的另外3名同事知晓,其他人毫不知情。办案民警遂把工作范围锁定在了公司内部。由于发案时间短,报警及时,办案民警判断嫌疑人在盗得巨额现金后,很可能还没有机会将钱带出公司大院。于是,在公司管理人员的大力配合下,公司保安对走出大院的人员实行了控制,特别是对先期工作中分析的几名“重点人员”加强了注意。

  5月19日中午,办案民警获取重要线索:和沈某一个办公室的金某曾在发案当天下午找仓库保管人员领了一副白手套。根据进一步了解,这种很薄的白手套只有在公司车间工作的很少一部分工种才会定时领取,金某根本就不在车间工作。这一线索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金某的作案嫌疑加大。

  正当办案民警研究接触金某时,金某在公司老板的带领下前来投案。经讯问,金某交代了自己盗窃公款的犯罪事实。案发当日,沈某取款、放钱的事被金某看了个满眼,金某遂生歹意。当晚,金某只身返回公司,悄悄潜入办公室,手戴从仓库保管员处领来的白手套撬开了沈某的抽屉,盗走6.8万余元现金。得手后,金某怕“目标”太大引人注意,经反复思量后,将赃款藏在了公司宿舍顶棚内。据金某讲,案发后,他本以为公司会因查不出案情而不了了之,不成想公安民警和公司管理人员却“大动干戈”,还封锁了公司院门,使他无法将赃款转移出去。而且,他发现公安侦查工作越来越细,他不由做贼心虚,最后只得找到公司老板承认了盗窃事实,希望公安机关能够从轻处理。现金某已被武清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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