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以上劳模重病可获3.5万元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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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5: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同时被纳入特殊困难救助对象范围的还有革命老工人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报道: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退管办日前下发通知,广州市社会化管理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包括抗战老战士)和市级以上劳模,将纳入特殊困难救助对象范围,他们在患21种重大疾病时可申请每年最高达1.5万元的特困救助和最高每年2万元的统筹救助。
据悉,这21种重大疾病包括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急性期)、慢性肾功能性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肺气肿等。根据去年出台的《广州市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特殊困难救助的实施意见》,对于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退休人员、无子女双老户退休人员、孤寡退休人员、患1—4级精神病退休人员等四类人员,如果患有21种疾病并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每年最高3.5万元的救助。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