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 骗取手机21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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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5:30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黄检)无履约能力却与电信公司签订合同,骗取手机21部的本市无业人员秦解民,昨天被黄浦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 现年47岁的秦解民曾因盗窃罪、诈骗罪分别被判刑。去年9月至11月间,秦在无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与本市电信公司下属的4家电信局的营业网点签订了每月话费59元,期限2年的“无线市话服务协议”,并领取英华、华为、互通等各类手机21部,价值人民币95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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