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大院发现尸体事件续:违法制作人体标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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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20:27 北方新报 | |||||||||
央视消息 5月16日,辽宁丹东公安人员在办案中获悉,位于振安区楼房镇小孤山子村的丹东科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加工尸体制作标本,随即对该企业进行了清查。清查中发现,该公司操作室存有32具尸体,多数为经福尔马林药液浸泡、经医学解剖过。据丹东警方介绍,经尸体检验,没有发现他杀迹象,初步调查为该公司从外省医学教学单位运进尸体准备加工制成标本。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尸体来源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工商部门初步认定该公司涉嫌超范围违法制作人体标本,已经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加工生产,并且将依法予以查处。(可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