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避免600万元诈骗罪名承认被包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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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02:1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昨天,涉嫌冒充高干子弟诈骗600余万元的李立坤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时,否认了全部指控,称涉案款都是包养他的晋某帮忙借来用于经营公司的。 昨天9点30分,长相清秀的27岁男子李立坤被带上法庭。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指控李立坤自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间,自称爷爷是原公安部领导,对晋某等两人以借款做生意给高额利息为诱饵,诈骗426万余元。此外,李立坤还以要办航空杂志、成立公司等方式,诈
起诉书宣读完后,李立坤立即否认了全部指控。他直截了当地承认自己是一名同性恋,称钱都是从同性恋朋友那儿借来的。李立坤说,他是房山人,出生在一个普通的教师家庭。在北京一所大学毕业后,他曾在一家航空服务公司工作,并长期被几名有钱人包养。李立坤说,他通过一名包养者认识了晋某,并和晋某住在一起,晋某给他买了车和雍和家园的一处房产,加上晋某给他的钱,总共有230余万元。后来,因为要开公司做生意,他让晋某做担保,并承诺付给高额的利息和回报,先后向晋某的弟弟和其他几个有钱人借钱。 然而,在检察官提供的晋某的证言里,晋某却称,他没有给过李立坤钱款,所有的钱都是李立坤从他和弟弟那里骗走的,而且也否认了他曾为李立坤做担保并一起借钱的说法。同时,检察官庭上宣读了多达20多个当事人的证言,他们都一致称李立坤是虚构了高干子弟的背景,并伪造了很多合同,骗走了他们的钱,之后再没还过。 面对众多证言,李立坤依旧称自己没有骗钱,始终坚持说他的钱都是正常的经营投入和借款,但他并没有提供证据来证实这一切。 此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