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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车祸死亡三万元判赔3年无法追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02:27 华夏时报

  -核心提示

  3年前丈夫的一起交通事故,让一位善良的农家妇女至今仍在索要赔偿的艰难道路上跋涉。

  在很多人眼中,这起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仅判赔三万多元明显偏少,然而她并没想
太多,她只希望能尽快要回赔偿,恢复正常的生活。

  即便如此,她仍然无法如愿。

  本报记者了解到:肇事司机判刑后音讯全无;法院判赔让车主垫付,车主却从此销声匿迹;律师和法学专家给予她的只有同情……

  如今,六一儿童节快到了,家中的孩子在等待她带礼物回家,5月17日,当她再一次从昌平区人民法院出来时,泪流满面。她不知道记者能给她什么帮助,她期待有人关注她的遭遇,让法院判赔后的执行难不再伤害更多的家庭。

  “我真的不想活了,不是为那三万多元的赔偿,而是因为心中充满了失望。”5月17日,当河北涿州的张会阁再一次从昌平区人民法院出来时,她哭了。

  “我不知道你能给我什么帮助,我只期待有人关注我的遭遇,法院判赔后的执行难,伤害了我的家庭。”张会阁对记者说。

  事发

  丈夫车祸死亡三万元赔偿没人给

  昨天,张会阁再次拿出了精心保存3年的那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京公交昌责字2003第0712号)。提起往事,她止不住眼中的泪。

  交管部门判司机全责

  该《认定书》表明:“刘元臣骑自行车由南向北行至上述地点(昌平区北羊路岭上村口以北处)时,适有司机李排力驾驶金杯客车由北向南驶来,李车驶入道路左侧,将刘元臣连人带自行车撞倒,造成刘元臣死亡。经查:司机李排力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驶入道路左侧……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因此认定:司机李排力负事故全部责任,骑车人刘元臣不负事故责任。”

  张会阁回忆说,2003年7月13日早晨,当她知道了丈夫的死讯时,她“尖叫起来,很恐怖”。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张会阁一直在河北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精神分裂”治疗。等她神志清醒后,家人怕她再受刺激,没有告诉她更多的车祸细节。

  家人已死亡赔偿仅三万

  事故发生后,张会阁的父亲张士久主动承担起了处理后事的家庭重担。张士久当年61岁,靠种地为生。

  “我打听到在北京请一个律师得好几千块钱”,张士久决定自己打这场官司。“事故责任很清楚,再参照有关法律条文。我当时觉得难度不是太大。”

  然而2003年11月3日,当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下达时,张士久“一下子蒙了”。

  法院判定“被告人李排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会阁等鉴定费、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扶养费、赡养费共计39424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刘振全对上述款项承担垫付责任”。“太难以接受了,一个大活人无辜地死去,还不如一条宠物狗死后的赔偿价格。”张士久在他的记事本里这样描述。

  早在法院没有开庭前,张士久就翻看了有关法律法规。他注意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注:1992年至2004年施行)第36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该《处理办法》第37条第八项规定:“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根据这个《处理办法》,张士久计算出仅死亡补偿费一项就应为102858元。但法院认为死亡补偿费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随后,张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对方支付死亡补偿费。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精神损失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范围”,故被驳回。

  法院判赔后车主失踪了

  由于事故发生时,李排力借用的“金杯”客车是北京市海淀区人刘振全的,法院判肇事车的车主刘振全垫付全部款项。

  直到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那天,张士久才第一次见到李排力和刘振全两个人,(李排力当时被指控为犯交通肇事罪而被羁押,后被判刑两年)。张士久也才知道,李排力出事前租住刘振全的房子。李排力在外几年,很少回家。李排力在昌平出事后,他老家的妻子拒绝过问此事。

  2003年11月3日,就在昌平法院判决书下达的当天,张士久代表张会阁等人,提交了申请执行书。关于对方的财产状况,张家惟一能提供的证据就是那辆被扣押在交警队的“金杯”客车。

  然而,张家并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拿到赔偿。张士久找到昌平区人民法院,得到的答复是:“刘振全没钱,至于那辆车,是刘振全在银行贷款买的,车拍卖的钱,还不够还银行的贷款。”

  即便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赔偿,张家人还是将刘元臣安葬了,一万多元的丧葬费让张家负债累累。

  拖了3年赔偿没人给

  张家人频繁地找法院,但法院要求他们提供刘振全的财产证明。张家人发现刘振全“失踪了”。

  张家人在四处寻找刘振全,2005年3月,张士久在家中突然接到刘振全的电话,言语中称自己是被李排力“诓”了,提出“要和张家联合起来告李排力”。

  经过一个多月的“周旋”,刘振全终于答应与张家人见面。张家人赶紧将这一消息告诉了昌平区人民法院。结果,刘振全被“逮了个正着”。

  张会阁以为找到刘振全问题就可以解决了,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当第三天她打电话给昌平区人民法院时,却被告知,刘振全已被放走了。理由是:“刘振全没钱。离婚了,孩子又有病,他现在负债累累,别人都不肯借钱给他。而且,法院拘留人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我们只能放人。”

  事后

  死者亲属3年里一直处于非正常状态

  从刘元臣2003年7月出事到现在,3年中,张会阁一家人所承受的痛苦是难以想象的:“这3年里,我们家的亲人都陷入了非正常状态,而且我感觉我们家的人越来越不正常。”张会阁说。

  父亲怕人笑话不敢出门

  据张会阁讲,父亲在村中原是个有名望的人,自从出事后,他再也找不到原来的氛围了。“在我们周围,也有各种交通事故,无论是私了的还是通过法院的,人家的赔偿款都比我们多,而且都能拿到钱,只有我们拿不到。”现在,张会阁的父亲很少像以前那样出去走走,“我连自己家的事都处理不好,感觉别人在笑话我。”

  当初,张会阁的父亲为了解决问题,经常往返于北京和涿州,为了节省费用,他出门都是自带干粮,有时还会饿肚子。

  现在父亲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张会阁哭着说:“我没讨回属于我们的赔偿,还搭上了父亲的身体。”

  女儿现在不敢相信别人

  张会阁的女儿今年9岁,活泼可爱,是张会阁生活的全部希望。去年,有人给张会阁说媒,女儿坚决反对妈妈再婚。张会阁问原因时,女儿反问:“你现在还敢相信别人吗?”张会阁这才知道,父亲刘元臣的意外死亡给女儿造成的影响太大了。

  女儿现在经常会说,等她将来长大了,挣了钱,养活妈妈。张会阁偶尔也逗她,说女孩长大了是要结婚的,但女儿总是大声地反驳:“我不结婚,世界上的人都是坏蛋。”张会阁很为女儿的心理状况担忧,但她又不知如何去说服孩子。

  张会阁称“迟早得跟他走”

  其实,受苦最深的还是张会阁。据她讲,结婚十几年,夫妻两个没有吵过一次,别人都说他俩“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刘元臣的突然离去,让张会阁感觉:“心被掏空了,我迟早得跟他走。”

  丈夫走了,远在承德的婆婆想要回孙女,张会阁哪里舍得?一来二去,婆媳关系搞得很僵。“如果他在,怎么会出现这种局面?”

  为了生存,去年张会阁把刚满8岁的女儿放到了亲戚家,一个人来到北京,在一家公司做保洁。张会阁说自己刚开始特别想念家中的孩子,但为了省钱,她很少回去看孩子,甚至连电话都很少打。

  3年中,张会阁为了讨要赔偿费,遭受了各种冷遇,她几乎天天流泪。

  追问

  要回赔偿几乎成了不可能的任务

  3年讨要赔偿的生涯,让张会阁有了很多的困惑。张会阁曾咨询了好多人,当提及赔偿数额时,大家都会觉得“赔偿数额较少”。目前摆在她面前的难题是,刘振全和李排力都不出现。她预感到要回赔偿几乎成了不可能的任务。

  对话·法院

  法官称判赔三万元是正常的

  带着张会阁的这些疑问,5月18日、19日,记者两次与昌平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陶志蓉女士对话。

  记者:为什么本院判决中没有支持死亡补偿金?

  陶志蓉:在新交通法施行之前,我们一般视死亡补偿费为精神损害赔偿,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是纯粹的民事诉讼,一般是支持的。但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一般都是不支持的。

  记者:我注意到,即使在旧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第35和第36条也明确规定,应支付死亡补偿金。

  陶志蓉: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主要是针对交通管理部门的,我们只是作参照。

  记者:有律师认为,依照本案的情况,只赔偿三万多元是很少的赔偿。

  陶志蓉:实话告诉你,一般刑事附带民事的案子,赔偿得都很少。除非是单独进行民事诉讼。以前认为,赔偿是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应该占“大头”,但刑事附带民事不给死亡赔偿金,所以一般赔偿就少。当事人一般都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确实都比较少,现在,从2004年5月1日以后一般都在二十多万元,这应该还是立法的问题。当然,单独的民事诉讼又存在着风险,需要当事人自己举证,而民事附带刑事则由检察机关举证。

  记者:当事人认为被扣押的“金杯”客车至少应该按比例分配拍卖款,而法院却全部给了银行?

  陶志蓉:如果银行没有办理抵押手续,那么银行与受害者家属在受偿时是平等的。因为这辆车是抵押贷款,所以银行享有优先权。法院在这个事件的处理上没有问题。

  记者: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肇事者的财产证明,法院是不是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陶志蓉:这种不了解对方财产状况的情况是很普遍的,现在也没有太好的办法。交通肇事,本来就是意外,是很偶然的,不认识对方的情况居多。现在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大部分交通肇事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都比较穷,这些人即使你判赔了,也拿不出钱。尤其是交通事故,很难满足受害人的要求。

  记者:对这些人,法律上就没有更好的办法吗?

  陶志蓉:目前我们国家有一个拒不执行判决罪,这项罪责可以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实际中应用得很少。另外,即使你判了他,但3年以后他还是不赔,你又能怎么办?

  记者:据当事人张会阁讲,从法院判决至今,受理她案子的工作人员换了几拨,现在她都不知道应该找谁了。而且,落款为2004年2月的法院委托案件转交函、以及2005年11月的民事裁定书,她最近才拿到手。

  陶志蓉:这说明我们的工作环节确实存在着脱节。我不知道张会阁有没有去江苏找李排力,她光依赖我们是不行的。

  对话·律师

  执行难牵涉到体制问题

  据张会阁介绍,她找过很多律师以及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律师帮助获得赔偿。但至今没得到任何有效的答复。

  张会阁的说法,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得到了证实。著名民法专家王力民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的执行难牵涉到体制问题,国家正在试图用强制保险、建立诚信机制等方式来加以制约,但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

  擅长打交通事故官司的孙勇律师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记者:2003年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应不应该有死亡补偿费?

  孙勇:死亡补偿费在2003年时不会太多,但是应该有。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

  记者:被害者家庭与江苏的肇事司机从来没有过任何接触,但法院要求被害者家庭提供对方的财产证明,这样才能去执行,这是正常的吗?

  孙勇:目前这种情况在法律方面还没有好的办法。

  记者:目前国外有没有好的解决方法?

  孙勇:现在国外采取强制保险措施,这样保障范围会大些。国外的保险对受害人的保护作用挺大的。不管是酒后驾车还是其他恶性事故,都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数额也比较高。我国虽然也在实行强制保险,但没有包括酒后驾车等恶性事故,这就造成很多真正的受害者得不到赔偿。

  应该说这是我国保险制度的缺失。现在的保险制度是有意把此项内容排除在外的,所以保险制度不是很公平。

  记者:现在赔偿执行难成了普通现象,法院的执行似乎是无力的。

  孙勇:不仅是交通事故存在这样的问题,其他领域也都存在这个问题。对于拖欠、不执行法院判决、不履行应履行义务的现象,现行的法律还没有好的制裁措施。

  记者:那应该怎样改变这种情况呢?

  孙勇:现在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可以算作是一种调整措施。实际上现在的保费收入已经足以赔付给受害者,让其获得足够的赔偿。但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太大,很多都是免赔的事故,没有进入公共利益体系中。国家在制定制度时没有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免赔的那部分资金应该进入公共利益体系,而不应该成为保险公司的利润,我认为现行制度存在严重的不公平。

  记者: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孙勇:现在没有财产证明,强制执行无法进行。

  记者:对李排力和刘振全两个人就没有别的办法吗?

  孙勇:没有别的办法了。

  记者:那对于受害者一家真是不公平。

  孙勇:这是制度上的问题。

  记者:您对立法委员会提什么样的建议?

  孙勇:我建议在赔偿制度修改上可以考虑参照国外的一些做法。比如允许贷款赔偿,限制消费,还可以搞一个信用记录,有欠款或没有执行债务者,将来连就业都会有困难……由于现在还没有信用记录,造成很多人都敢欠钱不还。

  -尾声

  “想要回法律给我的公正”

  在回河北的路上,张会阁又哭了,因为她要回赔偿的希望再一次落空,没有人能给她一个满意的解决办法。

  保险制度、诚信体系等听起来都很文绉绉的词汇,对于文化不高的村妇张会阁来说,实在是太遥远了。她说,她只想要回自己的赔偿,因为那是法律给她的公正,更因为那是她丈夫用生命换来的为数不多的补偿。

  ⊙本报记者杨文琴/文相宏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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