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歌手家属告房东索赔2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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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02:34 新京报 | |||||||||
告北京市公安局一案未被东城法院受理,原告代理人将到朝阳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讯(本报记者崔木杨实习生李磊)3月2日,武汉来京歌手韩萱、罗惊,在租住的屋内煤气中毒成为植物人。此后,两人家属分别将北京市公安局和所租住房屋的房东告上法庭。(本报4月13日曾报道)昨日有消息称,对房东的诉讼已经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但对“北京市公安局不作为”的诉讼请求,东城区法院未予受理,建议原告到朝阳法
张起淮说,两女孩所租房屋内使用的热水器,是国家已明文禁止继续使用的老式热水器,并且韩萱与罗惊所租赁的房屋,并未取得北京市公安局颁发的《房屋出租安全许可证》,属擅自出租房屋,进而导致房屋内存的安全隐患未能被发现。鉴于以上原因,在状告北京市公安局不作为同时,原告还向房主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两女孩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250万元。昨日,法院已经受理对房东的诉讼,他估计可能在6月开庭。 “孩子现在听到自己的歌声已经能够转动眼睛了。”昨日,韩萱的父亲说,经过社会各界的帮助,目前躺在病床上的韩萱、罗惊病情已经稍有好转。但医生表示,孩子变成植物人的几率仍占90%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