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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网吧蹲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0:38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湖北籍青年徐某在与老板结算工资时为500元起纠纷,竟然用打火机点燃了网吧一楼。日前,乐清市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6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8月19日,徐某到乐清柳市朱某的网吧担任收银员。9月21日,朱某欲辞退徐某,结算时却发现账目不对,相差约500元,朱某为此拒付工资。去年10月1日晚,心怀不满的徐某潜至网吧一楼,用打火机点燃沙发等物品,待其燃烧后逃离现场。二
楼网吧里的朱某发现起火后,连忙叫母亲逃命,然后用灭火器将窗户砸开,依次让网吧里4名正在上网的孩子从二楼跳下,自己随后也跳了下来。

  据了解,该起火灾的经济损失近8000元,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吴祖坚 郑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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