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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龙舟,文明安全最重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0:38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随着端午节的临近,我市民间划龙舟活动即将正式拉开帷幕,然而,文明安全仍存在着一定的隐患。近期,我市各地连续发生多起涉及借划龙舟活动名义搞摊派和变相敛财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事件。

  案例一、5月20日凌晨4时30分,瓯海区三篛街道池底村编号为瓯篛052的龙舟下水浸河时,龙舟划手何某突然失去知觉,滑入水中。后虽经全力抢救,但仍不幸身亡。

  案例二、5月17日,瑞安鲍一村部分村民因一些企业不交“龙船银”,竟然将一条10来米长的龙舟横在鲍一工业区的马路上,把出入该工业区的车通通拦死,严重影响了该工业区的生产秩序。当日15时许,瑞安警方接报后,迅速出警制止。现瑞安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聚众扰乱单位秩序案”对龙舟拦路事件立案调查,并依法传唤了该龙舟负责人戴某等人。

  案例三、5月21日,平阳县昆阳镇凤山村村民陈某、鳌江镇岳巢村村民张某和孙家篛村村民张某某,擅自组织龙舟下水活动,被公安部门治安拘留。5月23日,鳌江镇派出所通过工作,发现一只龙舟在鳌江镇陡门头至鸽巢河水域擅自下水,该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查处。龙舟组织者季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现季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案例四、5月19日晚9时许,龙湾海城街道东门村村民钱某擅自在海城街道东门村老人亭前空地敲打龙舟鼓煽动划龙舟活动,敲鼓时间长达5分钟。海城派出所在获取该警情后,立即兵分四组对钱某实施抓捕行动,并于当晚成功抓获钱某。次日凌晨,钱某被警方治安拘留10日。

  今年我市允许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的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31日,共7天。划龙舟是一项群体性的民间活动,参加人数多,又在水上进行,因此,安全千万不可忽视。

  据此警方提醒:划龙舟要做好以下安全工作:第一,组织划龙舟必须先审批,然后在政府规定的时间、水域内进行活动,不要在政府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外进行活动。第二,制造龙舟时,必须给有制造船只资格的专业人员打造,不要随便给一些无制造经验的木匠打造,以确保龙舟的质量。第三,划龙舟的人员要会游泳,年龄不要太大,一般以年轻人为主,而且身体要健康,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病史的人员不宜参加。第四,划龙舟时必须携带救生设施,即使会游泳,也要始终穿救生衣,千万不要在划到中途,出现热身后,将救生衣脱了。船内还要配备救生圈、绳子等必要的救生器材。第五,每只龙舟下水时,后面还要跟着一只救急船只,船上除放必要的救急物品外,还要站几个村干部和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人员来维护好治安,防止出现两地龙舟“赛龙”,以免双方因输赢不服气发生口角和殴斗。警轩

  相关法律链接:

  在民间划龙舟活动中违反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适用法律依据主要有:

  1、在划龙舟活动中宣扬迷信暴力,损害群众身心健康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7条(1)规定: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以划龙舟活动名义进行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敛财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第49条规定: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共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3、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超出规定时间、区域划龙舟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8条规定: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4、划龙舟违反有关规定,严重影响政府机关和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5、未经安全审批擅自下水划龙舟。

  公安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举办活动的,以及违反本法第11条第1款的(经公安机关许可举办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举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不得擅自委托或者转让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举办活动),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活动并对举办者和场地管理者分别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活动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15000元以下罚款,并依法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6、因划龙舟活动引发群体性或宗族性械斗。

  因划龙舟活动引发群体性或宗族性械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以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在划龙舟活动中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或多次殴打、伤害他人及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7、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任务。

  如果在划龙舟活动中有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等情形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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