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偷税 法人代表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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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1:49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菲菲 通讯员 古汉民)厦门某电子公司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用隐瞒收入不申报的手段,偷逃增值税139988.43元,虚开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全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骗取国家税款合计人民币74713.9元。这起案件是公安机关在侦办我市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叶双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时发现的。 昨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厦门某电子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14万元,犯
(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