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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千艘渔船下月起休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2:2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全市1000多艘应休渔船将全部回港“伏休”。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全市伏季休渔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今年伏季休渔的时间为6月1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休渔期间,除刺网、钓业和笼捕外,不论是单一作业或兼业生产的其它所有捕捞渔船和作业单位,一律禁止在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从事捕捞生产。凡在闽粤交界海域(北纬22度30分至23度30分、东经117度至120度)作业的灯光围网渔船同时实行休渔。全市今年伏季休渔应休渔船共有1024艘,其中潮阳区和南澳县应休渔船数量分列全市第一、二名,分别有414艘
和357艘。

  凡是实行休渔的渔船,休渔期间原则上不能改作刺钓和笼捕作业。对休渔期间在海上违规作业的渔船,渔政执法人员将从重进行处罚,最高可处以5万元的罚款,并没收其渔获物、渔具和吊销捕捞许可证。

  沿海各级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将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对困难渔民的调查摸底工作,对休渔期间基本生活确有困难的渔民,给予关心和照顾,积极筹措资金,开展扶贫送温暖行动。对休渔停港渔船一律不得加收各种费用,以免增加渔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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