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放迷药请的哥吃饭4个月偷车20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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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5: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 通讯员 穗法宣 实习生阮剑华) 日前,一起特大迷药抢劫出租车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三名劫匪被判无期徒刑,一人获刑12年。 据悉,今年35岁的李树垣,是广东封开县人。2004年7月14日,李树垣与朋友何某(另案处理)以租车为由,诱骗一出租车司机黄某从中山市到从化市。当车行至广州市白云大道某酒家时,李殷勤地邀请司机一起吃饭。司机对此没有怀疑,就和两人一起吃饭。结果,一
一次作案得手后,李树垣觉得自己找到了“发财”的捷径,于是“胃口”大开。在此后的四个月中,他与李觉晨、黄水生、黄小勇三人,用同样手段,在增城市、从化市、中山市、东莞市等地疯狂作案26起,劫得汽车24辆及其他财物一批,共价值人民币近200万元。其中有八辆车交由一名为曾华锋男子转卖出去。 2004年11月15日,深圳司机阳某成了李树垣的目标。当阳某按照几人的要求,把车开至广州市天河区科学城附近时,李树垣按照“惯例”,把他请进一家餐厅。在其昏迷后,李树垣准备把其价值8万多元的本田飞度轿车开走。当时,因为餐厅太小,容易暴露目标,李树垣等四人决定将阳某带往增城。不料,途中阳某突然“提前”醒了过来。李树垣等人连忙弃车而逃,阳某随即报警。 但李树垣等人仍然心存侥幸,他们又从增城租车,前往东莞,准备伺机作案,结果途中被赶来的警察擒获。 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四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且抢劫数额巨大,应予严惩,遂判处李树垣、李觉晨、黄水生三人无期徒刑;黄小勇被处有期徒刑12年;卖黑车的曾华锋也因犯收购、销售赃物罪蹲监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