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宰”钱,在沙河口区一KTV当服务员的王某等人提前串通结伙设套敲诈一名外国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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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0:30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近日,中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在连作案的黑龙江省通河县人汪某、辽宁省阜新市人王某批准逮捕。 4月6日晚,在沙河口区某KTV当服务员的王某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说汪某和几个朋友要领一个韩国人前来消费,让王某做点儿手脚,从中“宰”韩国人的钱。4月7日凌晨3时,汪某等人领着韩国人李某来到这家KTV,喝完酒唱完歌已是凌晨4时多了,李某喝多了,提
于是,汪某和王某等人打车拉着李某前往中山区。李某因酒喝多了,神志不清,跑了许多地方也没找到家。汪某和王某气得动手打了李某,并把其身上带的照相机、笔记本电脑、MP3和护照扣下做抵押,让李某拿3100元钱来赎回东西,并非法将其拘禁到早晨8时。 回家后的李某越想越不对劲,他找朋友商量后,决定向警方报案。在警方的布置下,当天下午,李某给汪某和王某打电话,约他们到一大饭店见面拿钱。当汪、王二人如约来拿钱时,设伏的警察将他们擒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