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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贼盗得边角料卖给自己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0:31 大连晚报

  家贼盗得边角料卖给自己厂

  这名工人两次伸贼手,赃物被工厂负责人认出,盗贼因此落网

  本报讯大连某机械设备厂工人李某利用工作之便盗窃所在工厂尼龙边角料,转手再卖给本厂,被本工厂发现是赃物报警,李某因此落网。2006年5月24日,金州区人民法院以盗
窃罪一审判处李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李某是黑龙江人,在大连某机械设备厂当车间工人。2006年2月某日12时许,李某趁车间无人,盗走尼龙布边角料122公斤,他找到一个朋友,谎称自己收购了一些尼龙边角料,请他帮忙将这些尼龙边角料卖给自己所在的工厂。朋友信以为真,拿着偷来的边角料来到李某所在的工厂,卖得600余元,交给了李某,李某付给了朋友50元劳务费。

  第一次盗窃轻易得手,助长了李某的贼胆。他见有利可图,再次伸出贼手。2006年3月19日18时许,李某在大连某机械厂干活,趁车间无人之际,盗走尼龙布边角料520公斤(赃物价值人民币2808元)。偷偷带出工厂后,他又找到那个朋友帮忙。他的朋友拿着尼龙边角料的样品来到工厂时,负责收购的人员要求看全部边角料,李某的朋友同意。工厂负责人见到这些边角料,认出是自己工厂的边角料,立即打110报警。

  警方经过调查,认定是本厂工人李某作案,将李某刑事拘留,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李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所盗赃物已大部分追返失主,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李某被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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