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130名“矽肺”病原告获赔48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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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0:47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商洛讯 ?穴记者 冀晖?雪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山阳县、洛南县72件农民工“矽肺”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经商洛市洛南县法院3年多时间的审理,终于全部审结。 昨日,记者获悉,该案件已执行41件,执行标的额达222万元,另外31件正在执行中。
70名“矽肺”病人24人亡 2002年10月,山阳县石佛寺乡麻庄河村妇女清业兰的丈夫李光益在洛南县陈耳金矿打工患“矽肺”病死亡,李的妻子一纸诉状将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穴原洛南县陈耳金矿?雪及第三人?穴包工头?雪诉至洛南县法院。截至2005年4月底,该院共受理此类案件72件,涉及原告130人,“矽肺”病受害人70人,诉讼标的额为4080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矽肺”病患者江谋福、李光成、李光山等共计24人死亡,其余多数人失去了劳动能力。 130名原告获赔481万 法院审理查明,陈耳金矿成立于1987年,1999年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陈耳金矿为分支机构。陈耳金矿将矿山坑道发包给第三人后,没有尽到劳动安全保护监督职责,致使第三人违反国家防尘工作的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粉尘污染,导致农民工患上了“矽肺”病,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及第三人违章作业造成农业工人身损害,应负主要责任,各赔偿原告各项损失的40%;原告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其损害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亦应承担20%的责任。法院判决被告及第三人向130名原告赔偿481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无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