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电动三轮街头拉客是利是弊请您评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0:5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薛昆通讯员郭西勇)“起步价3元。”这是悄然在古城西安兴起的电动三轮车非法进军客运市场时给出的运价。面对处于“井喷”态势的电动三轮车在西安的大街小巷一路招摇揽客,令公安交管部门大伤脑筋却又显得束手无策。“由于缺乏法律上的约束,通常情况下,只能对电动三轮车放任不管。”在东大街执勤的一名交警昨日在采访中无奈地说。

  西安市政府发布的〖2005〗12号通告中指出,从去年10月1日开始,对西安市二环以内实行全天24小时“禁摩”。经公安交管部门努力,摩托车及机动三轮车在市区已难觅踪影,但是电动三轮车却异军突起。现在无论走到哪个路段,都能看到非法载客的电动三轮车。

  昨日上午在文艺路上,当问及为何选择乘坐电动三轮车时,一位女士称,主要是图方便,出来一趟路程不是太远,想坐公交车,半天等不来;搭出租车不划算,还是坐电动三轮车比较实惠,只需3元钱。

  开了8年出租车的桑女士抱怨说,自从调价以后,上座率明显降低。电动三轮车再跑出来抢生意,出租车简直没办法跑了。

  去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但不得从事营运活动,登记时只收取牌证工本费。

  省公安交警总队此前曾发过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从今年1月1日起,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进行挂牌登记。然而从省公安交警支队给出确切的执行时间到目前为止,西安并没有实行这一规定。交管部门在对待这个问题上的态度不是很明朗,声称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前期工作还未到位,时机一成熟立即就实行。这就给一线的执勤交警出了个难题:电动车的挂牌工作都没有去做,处罚已经上路行驶的无牌电动车就显得不合适。

  交管部门对电动三轮车究竟是该管还是不该管,应该怎么管?欢迎您拨打本报新闻热线或给本报发电子邮件,说说您的看法和理由,同时您也可以提出其他建议和意见。新闻热线:029-82243110;电子邮箱:shehuibu2000@126.com。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