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堂兄妹齐争五间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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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2:02 新京报 | |||||||||
朝阳区一祖屋纠纷案设在乡政府开庭,200余村民旁听 本报讯(记者张太凌)昨日下午2时30分,朝阳区法院双桥法庭开进了朝阳区高碑店乡政府,公开审理郭文龙、郭文山两兄弟子女继承祖屋纠纷案,吸引了高碑店乡200余名群众到庭听审。
在审理中,原告郭金平、郭金燕诉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黑庄户村206号北房五间(下称讼争房屋)系他们父亲郭文山与叔父郭文龙共同所有。两家老人去世后,他们与叔父子女郭金城、郭金福就分割房产一事发生纠纷。他们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讼争房屋中西数两间半归他们所有。 法庭当庭宣判,北房五间中,西数第一间归原告郭金平、郭金燕共有共用,其余四间归被告郭金城所有;院门及院墙、院落由原告郭金平、郭金燕和被告郭金城共同使用;郭金城一次性分别给付原告郭金平、郭金燕房屋折价补偿款每人750元,给付被告郭金福房屋折价补偿款1250元。 宣判后,朝阳区法院负责人表示,今后法庭将选择拆迁、继承、物业纠纷等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到辖区内的街乡按照法定程序开庭审判,让市民接受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