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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公司400万 获刑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3:2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出纳罗静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400万元。昨日,青羊法院一审宣判,罗静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将追缴的罗静个人财产退赔给原公司。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罗静于2001年5月起担任某化肥公司出纳。2002年11月至去年
9月,罗静利用担任出纳的职务便利,私自在现金支票上偷盖银行预留印鉴、伪刻银行现金收讫章等方式把公司的404.7万元占为己有。得手后,罗静把钱投入了股市和期货市场。去年9月12日,罗静潜逃。去年11月2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乐山将罗静挡获,扣押赃款共计115.8万余元。同时,公安机关还冻结了罗静以自己和妻子名义购买的股票以及银行账户。

  青羊法 詹藐难 记者 李凌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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