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狗追伤人 主人赔3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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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3:2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蓝剑 春祥) “我养一条狼狗,因伤人却赔了3200元,真是不值啊!要是进行拴养就不会出现这种事了!”5月21日下午,四川省宜宾县王场乡大塘村陈家社村民郑某刚从乡司法所走出来,便后悔不已地说。
据悉,在4月12日下午,宜宾县王场乡社区待业青年陈某到二高滩水库去钓鱼,途经本乡大塘村陈家社村民程某住宅时,该社村民郑某已饲养4年之久未拴养的黑色狼犬向陈某猛追过去,陈某慌忙向一山头奔跑,在奔跑中摔在约10米高的坎下,右肩部摔伤,造成锁骨粉碎性骨折,因治疗共花去治疗费2500余元。5月21日,在王场乡司法所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饲养人郑某一次性赔偿陈某治疗、误工等损失费32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