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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煤矿煤管局长下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5: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陈章采)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原高县经贸局副局长、高县煤管局局长邹必祥因违反国家有关禁止公务员参与矿山经营相关规定,违规入股煤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县经贸局副局长、县煤管局局长职务。

  经纪检监察部门调查,邹必祥在担任高县白庙乡乡长期间,出资20万元同他人共同承包了四烈乡黄家嘴煤矿平巷掘进工程,获得该矿债权21.7万余元。随后,邹必祥以其母名
义将该债权及同期银行利息作为本金,投资入股黄家嘴煤矿。1996年邹又以他人名义在白庙乡芙蓉村富荣煤矿投资入股9.4万元,先后分红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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