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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落户深圳最高奖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5:23 深圳特区报

  我市加大力度支持金融业发展修订扶持优惠政策

  金融机构落户深圳最高奖千万本报记者王轲真

  适应国内金融业发展和区域格局的新变化,深圳市政府日前修订原有的支持金融业发展优惠政策,从大幅提高奖励金额、扩大优惠范围和引导金融业合理布局三个方面入手,
加大对金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千万元重奖金融机构落户

  对比2003年我市颁布的《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新修订颁布的《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深府[2006]57号)吸收了国内兄弟省市地区的部分做法,进一步明确了对金融业的引导方向。

  新政策大幅提高了对金融机构落户深圳的奖励力度。落户奖励金额从原来最高的500万元提高到了1000万元,其他档次落户奖励金额也相应提高。对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奖励幅度也有相应提高,规定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含)的一次性奖励250万元,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奖励政策延伸引导区域布局

  对金融机构普惠是新政策的一大亮点。除原有的银行、保险、证券经营机构外,新政策扩大了优惠范围,增加了对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的系列优惠,增加了对风险创业投资机构的奖励,也增加了对金融制造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法人机构的奖励。

  为把深圳建成金融配套服务中心,巩固和提升深圳区域性金融中心地位,本次金融配套服务机构被纳入到优惠政策范围内,其中包括隶属于金融机构单独设立的信用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票据单据处理及备份中心、研发中心、信息技术和数据处理中心、业务营运中心等机构。对这些金融配套机构的落户,深圳市将按不同标准给予从5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此外,金融配套机构享受园内购地建设本部自用办公用房的地价优惠,特区内和宝安龙岗可获财政返还地价30%和40%。金融配套机构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可获10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租房3年内可获市场指导价40%的租房补贴。

  本次对金融机构的奖励政策同时惠及风险(创业)投资机构。考虑到风险投资机构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对建立和完善区域金融中心有着重大意义和作用,新政策明确对符合规定的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和创业投资管理公司给予从50万元到3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此外,造币厂、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所、金融集团等,及规模大、排名靠前的基金评估公司、保险经纪、公估、代理公司等,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参照规定享受优惠。

  着眼于鼓励金融及配套服务机构向宝安、龙岗发展,支持两区金融业发展,引导金融业合理布局,新政策在机构落户选址上采取倾斜对待,例如新金融机构和配套服务机构在宝安、龙岗申请用地,由市财政返还地价(含配套费)40%,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及配套经营用房租金,按市场指导价的40%给予租房补贴优惠。

  3年有31个金融机构落户

  据市政府金融办有关人士表示,修订新的金融优惠政策,是在原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国内金融业发展,适应新情况进行的调整,旨在以此强化对金融业既有的支持。

  据了解,2003深圳出台第一部金融优惠政策后,近3年来总共有31家金融机构落户深圳,其中总部16家、分公司和分支机构15家。其中相当部分金融机构是在我市金融优惠政策吸引下来深落户的。深圳对金融业的支持政策获得了在深圳的各金融机构的一致欢迎和积极评价。新落户的金融机构通过守法稳健经营,持续巩固和增强了深圳市在国内金融业中的地位,形成了有关各方多赢的局面。

  据分析,本次新修订的政策细则首次将金融业作为整体,使优惠支持措施延伸到金融配套和风险投资等领域,有助于发挥深圳金融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优势,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业界探索金融与相关产业相互促进发展,巩固深圳金融业的支柱地位。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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