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市工商局积极开展整治行动整改不规范招牌用语用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5:34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徐皓通讯员欧阳思谦)根据《深圳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市户外广告(招牌)用语用字规范工作,迎接广东省和国家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专家评估组对我市的验收检查,近日,市工商局会同市语委办开展了户外广告(招牌)用语用字规范专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明确责任认真部署

  日前,市工商局副局长袁作新主持召开各分局分管领导、商广科长和市、区语委办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部署户外广告(招牌)用语用字规范和迎检工作,要求各单位从全市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不拖后腿,按职责分工认真完成任务。

  袁作新率队带领市工商局、部分工商分局和市语委办的有关人员现场办公,冒雨对福田、罗湖两区户外广告用语用字规范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对规范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各分局高度重视,集中分局、工商所的力量开展地毯式检查;对重点地段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从严整改;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广告(招牌)主和广告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为加强政策指导,市工商局还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告语言文字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户外广告用语用字的特点和我市实际,及时制定了《关于开展户外广告(招牌)用语用字规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各工商分局和工商所开展专项规范工作提供了简单扼要、可操作性较强的执法意见。

  加强培训做好动员

  为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有关规定和语言文字规范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户外广告主和户外广告制作人员依法规范户外广告用语用字,5月中旬,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语委办在各区精心组织了户外广告(招牌)用语用字规范培训班暨规范工作动员大会。对各区户外广告、招牌制作单位从业人员和重点需规范用字的部分经营者(广告主)进行集中培训,免费发放培训教材。培训班和动员大会的内容包括: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和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语言文字规范知识考试;规范工作动员部署。全市各区共有500余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了培训。

  针对部分户外商业广告用语用字存在的问题,市工商局于近日召开了有关广告经营企业参加的工作会议,责令有关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并立即对不规范的广告用字进行整改。

  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在做好动员和培训工作的同时,市工商局发动所属各分局、各工商所大力开展了户外广告(招牌)用语用字整治行动。要求户外广告(招牌)主及制作单位按照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对不符合广告语言文字管理规定的户外广告(招牌)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继续发布含有不规范用语用字户外广告(招牌)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通过开展上述工作,充分调动了全市工商系统的积极性,加强了户外广告用语用字规范的宣传发动工作,取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推进了户外广告用语用字规范工作的全面开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