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丢高价渔具却只追回6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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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7:23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 5月 25日讯(记者毕翔通讯员宋爱萍)一个星期以前,张先生委托一家快递公司为朋友送去价值4000元的渔具一套,结果一个星期以后却被快递公司告知渔具可能丢失了。张先生将此事投诉到市南区工商分局天桥工商所,但是快递公司以投递件没有保价为由拒绝赔付,后经协调,快递公司退回其投递费20元,再给予两倍投递费即40元的赔偿,合计60元。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到快递公司投递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一定要与快递公司签订合同,明确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