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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乘公交翻窗抢座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9:12 北京日报

  

两男子乘公交翻窗抢座被拘留

  本报讯(通讯员齐海燕)两男子因乘坐公交车时翻窗抢座,扰乱乘车秩序,前天被公交总队依法行政拘留。据悉,这是本市首例因此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近期,公交总队小营派出所民警接举报称,由昌平到德胜门的345路快车途经沙河北
大桥站,总有人翻窗上车抢座。5月24日,9名民警坐上了345路快车的头班车。当车停在北大桥站时,乘客正在前门秩序井然的登车,可是后门下车的乘客却乱了起来,"躲开!躲开!"一男子不顾司售人员的阻拦,硬要从后门挤上车;另一个男子还助跑"噌"地一下,麻利地从后车门旁的窗户翻上了车,抢了两个靠窗的座位,招呼从后门挤上来的老乡一起坐。当345路快车再次进站时,嚣张的二人便乖乖的跟着民警回到了派出所里。

  据了解,被拘留的李某和刘某是来京务工人员,李某以前就因在乘坐345路快车时扰乱秩序被民警多次批评教育,但仍没有悔改。民警介绍,扰乱上下车秩序,最容易造成扒手"抢门儿"扒窃,因此必须大力惩处。

  图:其中一名男子正在翻窗上车。

  齐海燕摄RJ210

  相关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三项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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