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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棚擅自移动立即取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9:38 云南日报

  

亭棚擅自移动立即取缔

  《昆明市临时占道亭棚管理规定》昨施行“一次性死亡”规则专治乱摆乱放

  亭棚占道

  

亭棚擅自移动立即取缔

  拆违行动

  擅自改变亭棚位置的直接拆除,亭棚外摆放物品或亭外经营的、张贴广告的将记过一次,三次即取缔”。昨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出台的《昆明市临时占道亭棚管理规定》中,首次较为具体地规定了占道亭棚不能违反的8项原则。而接下来逐级签订的责任书,将时刻锁定亭棚经营的行为是否规范,如果不规范,管理公司将因此被处罚。此举,目的是改变目前亭棚经营和设置不规范的现状。

  违反8条原则就拆

  昨日开始施行的《昆明市临时占道亭棚管理规定》中,第一次较为具体详细地规定了临时占道亭棚在经营过程中不能出现的一些行为。如果违反,将由市、区两级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亭棚业主单位进行处罚。

  其中对擅自改变或移动亭棚位置的,将一次性取缔。据了解,这是城管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最常遇到的情况,亭棚经营者们采取移动亭棚的方式来躲避管理者。但从今往后,这样的做法将受到最严厉的处罚。其余7条原则是:违反相关规定设置亭棚的、占道亭棚占压盲道等市政设施的、亭棚外摆放物品或亭外经营的、亭外张贴广告或悬挂经营物品的、在亭棚亭身搭建或扩建附属设施的、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其他行为,3次违反以上7条原则也将被强制拆除。

  亭棚违规管理公司受罚

  据了解,至今昆明市内经过城管部门审批的亭棚有721个,从昨日起至5月31日前,该700多家亭棚经营者要向管理他们的公司签订《2006年度临时占道经营性亭棚市容环境维护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亭棚经营者们按照相关规定来从事亭棚内的经营活动。而在6月3日前,管理公司也要向城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承诺统一经营经城管部门批准设置点位上的制式亭棚,并管理好旗下各亭棚。

  昨日,博览书社等7个亭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接受了城管部门的培训。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采取的是公司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后,如果某亭棚出现违规现象,将直接处罚它的管理公司。同时对没有经过城管部门审批私自设置的亭棚,一律拆除。

  本报记者陈 洁(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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