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酿惨剧投保遭拒赔五华区法院昨开庭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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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9:42 云南日报 | |||||||||
买保险小心条款“多重理解” 因为一场发生在昆楚路上的意外交通事故,造成了3死4伤的惨剧,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理赔,车祸中的富康车车主向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6万余元。日前,五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去年9月20日下午1时,昆楚路距安宁老收费站约1.5公里的地方,一辆由昆明开往安宁方向的白色夏利车行驶时突然冲过隔离带,与一辆反向行驶的富康车迎面相撞,当场造成3死4伤,夏利车完全变了形,富康车头部也受到损害。经过交警认定,这是一起交通意外事故,双方均无责任。 富康车车主多次找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遭到一再的拒绝。他的代理律师认为:“任何保险条款的内容,都必须尊重法律的规定,一切没有法律依据的条款都是无效的,保险公司在订制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很多用语都是可以多重理解的,这对消费者来说带有欺骗性质,保险公司不应该玩弄文字游戏来欺骗消费者。” 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说:“你们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没有主张权利,我们不负责赔偿。” 而此案件中,因为双方无责任,是不存在所谓的第三者的,而惨痛的事实却客观存在。一名旁听的先生说:“现在的保险纠纷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谨防投保单位在保险合同中玩弄文字游戏,在自己的利益收到侵害时,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本案将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 柏立诚 实习生 洪 扬(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