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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陷阱频现为哪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9: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23日刊发了《“这家公司是招聘还是骗钱”》一文后,两日来,十几名大学生向本报反映,他们应聘时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多数情况是,公司收取押金后,又设置考试,不过关者立即走人或义务给公司卖产品。此类招聘陷阱媒体曾多次报道过,应聘者为何频频上当?

  “知道是陷阱,我也得跳”

  反映情况的多是马上毕业的在校大学生,就业压力使得他们往往把每个工作的机会看作是“救命稻草”,他们认为,用一二百块钱换来工作机会,这样的成本并不算太高。一名受骗的大学生对记者说:“就是知道它是陷阱,我也得跳呀!”

  一位监管者的困惑

  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监察员何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的电话每天都能接到很多求职者的投诉,但是他们在处理上往往很难入手。

  何勇说,一方面,求职者缺乏取证意识,不能给监察部门提供完整可靠的票据或其他证据;另一方面,很多小公司虽然有合法营业执照,但是不一定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他们在写字楼里租一间单元房,和监管部门打游击,今天在这儿,明天也可能换了地方。何勇说,他们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全市仅在市级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就有7万多家,对于只有12人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来说,监管难度相当大。

  另一种思考:如何约束招聘者

  招聘公司如何如此迅速地吸引了很多众多求职者?在网络媒体迅速发展的今天,这个问题不难回答。打开网络搜索引擎,输入“招聘”两个字,会有成千上万条信息。在网络上寻找工作已成为时下大学生求职的重要方式。但是恰恰这些名目繁多、亮出诱人招聘职位的公司在没有任何人的监管下,出现在求职者的视野中,它们中间可能存在着招聘陷阱。

  和过去对比,现在的劳动力市场存在着“放活”与政府部门干预的矛盾。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2004年废止的《西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中规定,任何一家单位如果用人的话,必须到劳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这种规定显然不适合经济发展和用人单位的需要。但是,怎样在《劳动法》大框架下,强化各个行业关于招聘方面的管理,还欠缺详细的规章制度。“这是个行之有效的途径。”陕西开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倩说。

  自己的权益还要自己维护

  劳动部门提醒,杜绝招聘陷阱最重要的方式是应聘者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南郊某高校一女学生向记者反映情况时,语气中透出恐慌,“你们在调查时,千万不要透露出我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很多求职者往往怕事后维权给自己带来麻烦,这在一定程度放纵了骗子公司。记者侯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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