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范志毅不服判决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9:53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陆一波)因购买商铺不还贷,范志毅夫妇被市二中院一审判令偿还银行本息720余万元(本报4月26日曾予报道)。记者昨天获悉:范志毅不服判决,已上诉。

  范志毅在上诉状中表示,天悦公司是按照银行信贷员建议使用了他的名义贷款,天悦公司还写下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书,因此这件事和自己毫无关系。贷款发放后,自己从未收到过银行发放贷款的太平洋卡。妻子在合同上的签名是虚假的,且无权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相关房产的抵押不具有法律效力。

  为此,他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驳回交行南市支行的诉讼请求。

  本报讯(记者 陆一波)因购买商铺不还贷,范志毅夫妇被市二中院一审判令偿还银行本息720余万元(本报4月26日曾予报道)。记者昨天获悉:范志毅不服判决,已上诉。

  范志毅在上诉状中表示,天悦公司是按照银行信贷员建议使用了他的名义贷款,天悦公司还写下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书,因此这件事和自己毫无关系。贷款发放后,自己从未收到过银行发放贷款的太平洋卡。妻子在合同上的签名是虚假的,且无权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相关房产的抵押不具有法律效力。

  为此,他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驳回交行南市支行的诉讼请求。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