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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假冒“福娃” 获奥组委表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1:1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23日,第29届北京奥运会组委会致函苍南县工商局,对该局依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查处侵权行为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表扬。

  5月21日,苍南县工商局龙港分局在龙港镇纺织三街一加工场所依法查获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吉祥物“福娃”图形橡胶制品10000只。当日,为认定涉嫌违法事实,龙港工商分局向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发去委托调查函征询意见。23日,北京奥运会组委会答复,称从
未许可该加工场制作吉祥物“福娃”。同时,组委会还专门致函苍南县工商局,表扬其依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查处侵权行为的做法。何升煌蔡大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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