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错三元钱眼药水 赔了三千元医药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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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1:1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 经工商部门一个多月的调解,“买错药”的河南籍消费者张先生日前拿到了自己的医药费赔偿款。 4月12日,张先生向12315投诉,称其2005年12月份在市区洪殿某药店花3元钱购买了一瓶眼药水,不识字的他用过之后感觉眼睛不舒服,看东西模糊不清。第二天他让老乡帮忙看,才发现自己买到的是一瓶儿童滴耳液。据张先生说,当时药店老板得知卖错药了,就立
在随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洪殿工商所工作人员多次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积极从中调解。日前,张先生和药店老板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药店老板再赔偿给张先生2000元(共计3000元),拖了一个多月的投诉终于得到了满意的解决。孙建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