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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谷饶“5·19”事故遇难人员各获赔2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1:2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潮阳谷饶“5·19”特大火灾事故遇难人员的赔偿金5月25日已全部发放,每位遇难者获赔20万元,所有遇难者尸体已火化。潮阳谷饶“5·19”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潮阳区委、区政府要依法依规做好遇难者的赔偿工作,潮阳区委、区政府立即成立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树立高度政治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带着亲情,带着温暖,诚恳周到地做好遇难者家属、亲友的接待工作。为妥善安抚遇难者亲属,潮阳区政府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因工
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原则和精神,参照其他地方的赔偿额度,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给予此次火灾中遇难者每人20万元的赔偿金额。同时,区委、区政府还针对遇难者亲属反映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抽调区劳动局、谷饶镇有关人员调查清理企业拖欠13名死者工资数额,发还13名死者拖欠的2个月工资,总数35600元。许多遇难者家属对善后处置工作表示满意,激动地说:“感谢党,感谢政府。”另外,一名被火烧伤的女工经全力抢救,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病情稳定。(潮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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