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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完收入后误诊为性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1:4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编辑同志:

  最近,我感觉身体下部有轻微瘙痒,于5月16日赶到湖南中医学院人民路门诊部检查。接待我的是泌尿科张医生。他叫来一名护士小姐帮我检查阴部后,又让我做了血样、尿液化验。在等待结果时,张医生询问我的家庭收入情况。十分钟后,化验结果单送来,张医生说:“你的血液里带有尖锐湿疣的病毒。”并介绍这种病等同于性病中的癌症,非常严重。
当时,我的脑袋里犹如响起炸雷:这叫我如何给家人解释!张医生安慰我不要急,说门诊部有两种治疗方案:一种是交8600元钱12天内包治愈;另一种是每个疗程980元,6天为一个疗程,5个疗程包治愈。他一再强调:“我是医生,你要相信!”我来不及细想,出于对湖南中医学院的信任,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种方案治疗,但还是跟医生讨价还价一番,约定每个疗程医药费为900元。我交了钱并作治疗。

  回到家中,我心事重重。“怎么会得这种病呢?”躲开家人服药3天后,丈夫还是发现了药包,我如实相告。他感到非常吃惊,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当时,我觉得无脸见人,真恨不得钻入地缝中。5月20日,我找到某红十字会门诊部医生咨询和检查,她说:“你这不是尖锐湿疣,是假性湿疣!”随即,我又赶到省妇幼保健院挂号检查,医生诊断后说:“这是假性湿疣,不需要治疗!”我反复问了医生3遍,她都肯定地回答。这时,我的心情顿时好了起来,但转念一想:张医生不但设下圈套骗取钱财,还害得我无地自容。希望有关部门整顿医疗市场的害群之马。

  劳动西路青山祠 静女士

  调查附记:

  记者近日接到这封来信后,马上与投诉人静女士联系。她提供了湖南中医学院人民路门诊部出具的病历本和血样化验单。病历本上的字迹非常潦草,化验单上标明HPV检测是阳性(+),即患有尖锐湿疣症。“但省妇幼保健院的医生说,这种病根本不要做血样化验。”静女士不无气愤地说。

  省妇幼保健院和某红十字会门诊部两位资深医生介绍,根据对静女士的临床观察和醋酸化验结果分析,她只是患了假性湿疣,根本不是尖锐湿疣,不需治疗。“假性湿疣是由炎症引起的一种丘疹,多见于青年妇女。临床上鉴别的方法很简单,可用纱布或棉棒浸蘸5%的醋酸溶液紧敷患处,2至5分钟后观察:如果局部变为白色,为阳性反应,应为尖锐湿疣;不变色则是假性湿疣。”医生这样向记者介绍。假性湿疣对健康没什么影响,因此一般不要治疗。

  5月23日上午,静女士来到湖南中医学院人民路门诊部,与相关科室负责人交涉此事。对方很快承认了“张医生‘误诊’患者”,同意退还静女士900元医药费,并给予一定的补偿费用。

  据了解,近年来,被“误诊”为尖锐湿疣的患者不少见。尤其是患者看了一些资料后,常常“对号入座”,怀疑自己患了尖锐湿疣,带来不必要的心理负担。更有甚者,感到得了难于见人的“性病”,不敢到正规的医疗单位进行诊治。湘雅二医院皮肤科专家提醒,患者不要轻信个别不良医生的“诊断”,以免给家庭成员在心理和经济上造成极大的负担。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认为,该门诊部的服务应当遵守诚信原则,为患者提供真实情况。事实上,不良医生的“误诊”已经对静女士的名誉和财产都造成了损害,给她及家人的心灵在一段时间里蒙上了阴影,造成了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责任。

  陈晓明 李勇 周贤慧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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