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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自家林木也触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1:54 黑龙江日报

  姜凤霞 桂春龙

  依安县新兴乡农民代某购买住房的同时,将房屋后的一片林木也一同买下。代某为盖仓房,在未经林业部门依法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该片树林中砍伐林木40余棵,折合数量达10余立方米。正当代某高兴地盘算着盖房时,公安机关一纸传唤通知书送到其面前———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检察机关以滥伐林木罪对其提起公诉。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代某满脸悔意,表示自己不懂法律知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滥伐林木罪的侵害实体包括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砍伐上述林木时,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否则就是滥伐林木。因案发后,代某有明显的悔罪表现,近日,依安县法院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该人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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